1、案情简介:患者在家中打扫卫生时摔倒,后发现手部划伤,前往被告医院急诊室就诊,经检查确定为局部软组织割裂伤,给予清创缝合后入观察室进行输液治疗。为进一步治疗,第二天入住急诊科病房,入院后第三天凌晨左右,患者被同病房的病友发现倒在地上,遂通知值班医护人员,经CT检查,确诊为脑出血破裂入脑室并脑疝,转入神经外科进行手术,术后一直呈昏迷状,经过半年多的治疗,因病情危重,抢救无效死亡。
2、我方认为医方存在的过错:(1)未按医疗规范详细询问病史,没有鉴别是因病摔倒,还是意外滑倒,这是诊断和治疗的基础,被告仅重视局部症状,忽略全身状况,导致漏诊; (2)虽诊断“高血压病?”,但是未请内科会诊,也未进一步进行鉴别诊断和跟踪评估和治疗;(3)对高血压病人伴有摔倒史,没有建议进行CT检查;(4)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的使用违反用药禁忌:该药有抑制血小板功能,疑有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,有出血倾向、止血不完全和高危的出血患者禁用本品。被告未排除禁忌症,用药后也未进行出凝血功能的监测,加大了脑出血的风险;(5)患者脑出血后发现时间过晚,虽然医嘱显示为一级护理,但未按一级护理的要求进行观察和护理; (6)手术操作不当,术后观察和处理存在不规范。
3、鉴定意见:鉴定专家基本认可我方观点,评定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,原因力大小为45-55%。
4、判决情况:法院认定被告承担55%赔偿责任,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81万余元。
5、点评:该病例为因漏诊所致的医疗损害,虽然患者入院主诉为摔伤致手部外伤,但患者血压较高,应警惕脑血管病所致的摔伤。仅关注局部而忽略整体,容易导致漏诊。
6、建议:医疗纠纷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,医疗过错鉴定是医疗责任纠纷案件的重要环节和核心,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判决的方向,遇到类似医疗纠纷,建议找有医生经历的律师进行专业的策划和分析。